尊龙凯时始建于1928年,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西南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 医院区位于百色中心城区,开放病床1803张,业务面积168761平方米,设置35个临床科室、56个病区,12个医技科室和26个职能科室,年诊疗人数110万人次,出院人数7万余人次,手术例数2万余例;现有职工2903人,高级职称447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导师50人,博士及硕士研究生106人。 学科齐全,重点突出。医院设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周良辅院士工作站和上海长海医院李兆申院士工作站;拥有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皮肤性病科、医学影像科、创伤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培育)、心胸外科(培育);有14个省级重点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骨科、产科、肿瘤内科、神经内科、心胸外科。市级重点学科神经外科、消化内科、心胸外科、心血管内科和骨科;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防治基地、国家级卒中中心、国家级胸痛中心和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睿米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应用示范中心。是广西第一家通过IS09001:2000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地市级医院,广西医疗保健基地、百色市基本医疗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培训基地、百色市孕产妇危急重救治中心、百色市创伤中心和百色市临床检验中心,是担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难事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保障中心。 技术先进,特色明显。医院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观念,通过鼓励特色技术推动学科发展。应用3D打印微创手术治疗脑出血、引进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骨科手术机器人开展颅脑、骨科微创手术,引进德国全进口JOIMAX椎间孔镜系统开展腰椎间盘和关节在内镜介入下微创手术等,实现三叉神经半月节球囊压迫术、机器人辅助治疗帕金森氏病及肌张力障碍、微意识障碍促醒手术、天机骨科机器人联合Quadrant微创通道治疗腰椎退变性疾病、双通道脊柱内镜技术(UBE)、分站式心脏冠脉介入联合主动脉瓣置换术、人工耳蜗手术等多项高精尖手术的突破。腹腔镜下的普外科、妇产科、泌尿外科等微创手术,消化道、泌尿道和鼻咽等自然腔道疾病的内镜诊治,磁控胶囊胃镜无创检查术、胃肠动力检测及功能性胃肠病治疗,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诊疗,肿瘤放射治疗,复杂眼病诊治和弱视治疗,低位直肠癌保肛术,鼻咽癌早诊早治,口腔畸牙矫正技术,糖尿病足治疗,连续肾脏替代治疗等急危重病抢救技术以及脑卒中中心与eStroke国家溶栓取栓影像平台实现对接,对卒中患者精准取栓技术在区内拥有优势,达国内先进水平。近年来,医院开展的60多项科研成果分别荣获国家、自治区、市科技进步奖。 设备精良,功能先进。拥有最先进的桂西地区第一台PET/CT、广西医院第一台磁控胶囊胃镜机器人、首台“天玑”骨科手术机器人、首台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3D腹腔镜系统、德国全进口JOIMAX椎间孔镜系统赫尔曼结肠水疗机、TTM热断层扫描成像系统等,国际先进水平的640排多层螺旋CT、3.0T核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四台等、建成智慧药房和广西第三大高压氧舱,拥有覆盖生化检验、血液检验、免疫分析、凝血分析高速度、大容量全自动检验分析流水线系统和全自动微生物质谱分析系统等高端医疗先进设备,整体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实现了多种疾病的检查和精准治疗,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环境优美,流程便捷。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建院战略,院内配套有大型地下停车场,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以建设智慧医院为目标,率先实行医院信息自动化管理,12580电话、微信、支付宝、APP等预约挂号;率先实现微信和支付宝的缴费和查询服务;率先提供各种检验、心电图、B超、X光、CT、MRI(核磁共振)、病理的检查报告单和胶片等的自助打印服务;率先启用医保自助缴费结算平台、智慧药房;率先启用电子挂号票和智能导诊导航系统,让患者候诊、付费、取药等更加清楚、明白;设立咨询服务台和网上在线咨询系统,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服务;SPD先进物流系统,装配达国内先进水平。 管理科学,服务优良。2015年广西首批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性三级甲等复审医院,医院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先导,以制度管理为保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秉承“仁爱普生,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爱婴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1999年国家卫生部评定首批“国家三级甲等医院”、2017年“全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先进集体”、“自治区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愿景: 打造服务优良、技术精湛、环境优美、职工幸福和患者满意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医院奋斗目标: 打造一批省级重点学科,成为滇黔桂区域性医学中心,建成智慧医院。 医院核心价值观: 仁爱普生,开拓创新。 医院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号 邮 编: 533000 电 话: 0776-2851178 传 真: 0776-2840980 电子邮箱: yb178@163.com 网 址: www.yihaocqt.com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 席大大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到工作实际中,按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项工作。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8号),提出要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规范价格行为。
(二)与时俱进解决我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曾于2005年进行了系统的制定,之后连续进行了多次修订、补充和价格调整。尽管如此,仍存在部分价格项目内涵不清、价外收费不明确、计价单位不合理、项目比价不合理、价格倒置等问题。另外,近两年的医保基金监管发现,医疗机构的一些违规行为也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够规范相关。因此,对我区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梳理、修改、完善和调整部分项目价格,在此基础上出台新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不但必要而且紧迫。重新规范后形成的《广西医疗服务价格(2021年版)》基本解决了价格项目内涵不清、价外收费不明确、计价单位不合理、项目不全等问题。
二、《通知》出台的政策依据
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9〕5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8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重新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部分项目的除外内容进行调整,允许在项目价外收费;对部分项目的计价单位、计价说明进行修订。
二是继续实行分类和分级定价。在分类定价方面,明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制定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制定价格。在分级定价方面,由原来的4个定价级别调整为三个定价级别,并将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定价级别由4级调为3级,与一级医疗机构一致。
项目价格调整方面,将2017年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调整的1698个项目价格扩大到全区14个市统一执行,以解决区内地区价格差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由10元/次(医保基金支付8.5元,个人自付1.5元)提高到15元/次(医保基金支付13元,个人自付2元);对部分比价不合理、价格倒置的项目,进行适当价格调整。
三是明确医保支付标准。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仍按我区现行医保支付政策规定执行。
四是落实面向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确保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对民政等部门确定的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对象),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应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手术费按70%、诊查费按50%收取。
五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要求严格按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服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完善费用查询和费用清单制度,执行价格投诉院内处理制度等。 此外还强调了强化行政监管,鼓励社会监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等问题。 四、《通知》出台程序规范
《通知》出台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多方征求意见,先后有1200多人次的临床各领域专家参与了基础研究论证工作。本次规范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方案,自治区医保局先后召开有自治区人大、政协,部分医院等方面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还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十多轮的反复修改完善。《通知》是在分析吸收了多方面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后形成的,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五、《通知》执行时间
考虑到《广西医疗服务价格(2021年版)》正式执行前,医疗机构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因此,《通知》规定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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